年一季度“长安好人”榜公示
根据“长安好人”评选活动要求,现对年第一季度“长安好人”候选人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自年4月3日至年4月9日。对公示人员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广大群众可以电话或信函形式向区委文明办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须以实名反映情况,并提供联系电话。
区委文明办电话/传真:-
年一季度“长安好人”榜公示
根据“长安好人”评选活动要求,现对年第一季度“长安好人”候选人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自年4月3日至年4月9日。对公示人员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广大群众可以电话或信函形式向区委文明办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须以实名反映情况,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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