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州区污水管道更新改造工程已由衡水市冀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衡水市冀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冀州区污水管道改造更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州发改审批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冀州区污水管道更新改造工程,主要对滏阳路、朝阳街、湖滨东大道、长安路、冀新路、清水路、冀枣路、德政大道、东湖大道、竹林大街进行污水管道改造,污水管道更新改造总长度为m,污水检查井座,雨水检查井20座。2.2招标范围:1、湖滨东大道:金鸡大街-东湖大道敷设污水支管,管材选用PE聚乙烯复合管,管径De,长度m,滨湖东大道东湖以东敷设污水支管,管材选用PE聚乙烯复合管,管径De,长度m,总长度m,污水检查井54座工程监理。2、冀新路:迎宾大街-桃园大街-湖滨大道敷设污水支管,管材选用PE聚乙烯复合管,管径De0,总长度1m,污水检查井22座工程监理。3、清水路:敷设污水支管,管材选用PE聚乙烯复合管,管径De-De,总长度2m,雨污水检查井52座工程监理。4、冀枣路污水改造敷设污水支管,管材选用PE聚乙烯复合管,管径De,总长度m,污水检查井6座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1.2财务要求:/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