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法院下发《关于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记功的决定》(陕高法〔〕号),长安法院细柳人民法庭被授予集体二等功。
近年来,细柳人民法庭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依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法院表彰奖励工作实施细则》,省法院决定:给予细柳人民法庭记集体二等功。
长安法院号召全院各部门、人民法庭积极向细柳人民法庭学习,弘扬先进精神,学习先进事迹,以抓好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全面贯彻省市法院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在第四季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全面完成省市法院提出的全年90%的结案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三个陕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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