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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长安法院依法宣判恶势力犯罪

发布时间:2018/11/19 14:47:26

10月30日下午,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邹某等7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污染环境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长安区检察院检察长兰志伟、检察员赵壮涛出庭支持公诉。

此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石家庄市首批确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之一。经过依法审理,被告人邹某等人在汽车4S店商品车承运中转服务业务中采取非法手段排挤其他同业竞争者获取暴利,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长安区法院依法对7名被告人处以一年六个月到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数额不等罚金。

长安法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始终坚持立足审判职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依法严惩,打准、打深、打透的原则,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石家庄长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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