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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

发布时间:2020/9/8 15:27:30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

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西安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特对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No.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延长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年春节假期延至2月2日(星期日)。本院原定于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开庭、庭询、听证以及约见执行当事人的案件,全部改期,具体时间由案件承办法官另行通知;因当事人下落不明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进行排期的案件,顺延至2月3日。法院工作人员将主动联系诉讼参与人,就案件办理相关事宜进行沟通,请诉讼参与人留意来电及短信。

No.2

疫情防控期间,如遇到矛盾纠纷需要解决,请首选“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确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请通过“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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