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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缴费

发布时间:2018/6/28 16:13:34
长安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下发通知,从8月1日起,长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缴费开始。

缴费标准

(一)少年儿童每人缴纳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缴纳50元。

(二)城镇非从业居民每人缴纳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缴纳50元。

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一)缴费时间为年8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二)待遇享受期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三)未在规定缴费期内缴费的,在缴纳当年医疗费的个人部分后,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新考入西安市高等院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如要参加大学生医保须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

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一)缴费时间为年8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二)待遇享受期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三)未在规定缴费期内缴费的,在缴纳当年医疗费的个人部分后,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新考入西安市高等院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如要参加大学生医保须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

缴费地点

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地区各机构、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具体名单拨打中国工商银行客服电话、中国银行客服、中国农业银行客服电话、劳动保障服务热线电话查询)

参保居民可拨打服务热线查询缴费情况 

编辑:朱晓星

审核:李勇军

总监:张海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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